电商福利!丹棱县出台桔橙网络促销活动政策,各位电商朋友们请收好!
废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一、活动时间
2020年2月20日—2020年5月30日
二、申请条件
1、注册地(纳税地)在丹棱县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自然人 (上一年度内没有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
2、销售和服务于丹棱境内桔橙的经营主体 (须提供村(社区)、乡(镇)人民政府两级证明及采购合同(含果农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支付凭据);
3、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以后;
4、提供带有“丹棱桔橙”字样的网店截图和包装截图。
三、政策内容
(一)支持全县各类经营主体(含个人)利用各大电商平台、微平台、自媒体(含微商)销售丹棱桔橙。按实际成交金额达到100万元给予基础奖励0.5万元,在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1万元。对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的,同时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突出贡献奖。(以网上支付工具结算清单和银行流水证明为准。其中:无网上支付工具结算清单的需提供乡(镇)、村两级证明的采购合同及快递公司出具的快递清单证明)。
(二)对揽收丹棱桔橙达到10万单的快递企业给予基础奖励0.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万单,奖励0.1万元。对揽收丹棱桔橙达到20万单及以上、40万单及以上、60万单及以上、100万单及以上的,同时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2万元、3万元的突出贡献奖。(申报补助的快递单量数据,以市邮管局认可并核算为丹棱县的快递数据为准。由市邮管局出具数据证明,申报企业提供揽收单据)。
(三)由丹橙果业公司牵头对接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拼多多、有量、云集、抖音、快手等平台和自媒体大V资源,开展网络促销、线上引流、大V推介等活动,拓展销售渠道,组织全县各类电商经营主体利用平台资源开展网络促销,相关平台资源费用由丹橙果业公司据实核算后,按实际支出全额补贴丹橙果业公司 (以签订合同和发票为准)。
(四)县内各类电商经营主体自主利用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拼多多、有量、云集、抖音、快手等国内电商平台、自媒体开展推广促销的,按其支付第三方服务商的流量费用、广告费、服务费等费用的30%给予同等额度奖励,其中:5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万元;5万元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万元;10万元以上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以实际支付发票为准)。
(五)鼓励丹橙果业公司利用国企资源与国内各大电商平台、电商公司、商协会开展广泛合作,包括合作经营、订单代收代发、统购统销等多种模式,活动期间,对包括丹橙果业公司在内的全县各类电商经营主体,按其实际缴纳综合税负的地方留存部分予以等额奖励。
四、申报程序
1.奖补资金申报应由经营主体提出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转报领导小组审核;
2.领导小组审查后,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申报以上奖补资金的经营主体需按政策要求附上真实有效的依据并出具承诺函。
本支持政策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网络促销活动一事一议奖励政策,获奖企业(业主)同时享受《丹棱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有关奖项。对申报经营主体一经发现有虚假做法,则立即取消奖励申报资格。支持政策解释权为丹棱桔橙网络促销活动领导小组所有。